离岸帐户业务银行账户按照所有人的司法

日期: 栏目:文章分享 浏览:458 评论:0

离岸帐户业务

银行账户按照所有人的司法管辖区是否是本地来说分为居民账户和非居民的账户,居民账户就是本地自然人或本地的法人(公司)开立的账户,外国人或外国公司的账户,为离岸账户。银行为非居民开立的账户成为离岸账户。非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离岸帐户/账户的标准定义:银行为非居民开立的帐户/账户就是离岸帐户/账户。非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 在香港

非香港居民或非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在香港银行开立的账户即称海外账户。不是所有香港的银行都可以开立海外账户的。

- 在中国内地

非居民,自然人和法人(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在内地持有离岸业务牌照的银行所开账户称为离岸账户。

- 在台湾

非台湾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台湾的银行开立的账户称 OBU()。台湾大部分银行都可以开立OBU 账户。

-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

英国、美国、澳洲、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和瑞士等众多国家为非居民开立的银行账户是海外账户或国外账户。

如果你是中国居民,那么你想要开离岸帐户/账户,只能是先注册一个其他属地的离岸公司(例如:萨摩亚、尼维斯、文莱、英属维尔京群岛、塞舌尔群岛等等)或者香港公司。然后拿着公司文件和资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等去银行开户,董事必须亲临。在内地可以通过ATM机或者网上银行操作离岸帐户/账户。也非常便捷。

香港汇丰、香港渣打银行开立的帐户/账户,是可以提取现金的,不过金额大的话要提前预约。离岸银行业务的经营币种仅限于可自由兑换的硬货币(例如:美元、日元、欧元、港币),人民币不能随意汇兑。非居民资金汇往离岸账户、离岸账户资金汇往境外帐户/账户和离岸账户间的资金可以自由划拨和转移,金额大小不受限制。

NRA账户和OSA账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9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所有境内银行均可办理海外公司开户业务。那么这个非居民境内外币账户NRA和之前国家批准的4家股份制银行开立的离岸账户OSA是一样的吗?NRA帐户和OSA帐户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哪一种功能强大一点,或便于操作?

答案是肯定的,非居民境内外币账户NRA是扩大化的离岸账户OSA,之前只有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可以办理境外注册公司境内开立账户,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国家为了方便境内机构在境外设立公司的资金归集以及更好监控这部分资金,从而将可开户的银行扩大至境内所有银行。

NRA账户的本质是国内的外币账户,而离岸账户则是境外账户。离岸账户相对来说受外汇管制更少些,从资金的“安全性”角度来看,NRA账户要差些,受国家外管局监管更严格。国内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内外资银行全部可以开设离岸帐户了。所有在国内的离岸帐户全部被标识NRA(NON ), 即非居民户,不能结汇,不能取现,并加强监管。 对从国内的NRA进入中国的外汇管制更加严格,所以建议各位不要国内开设离岸帐户。

具体的有以下几点:

1、在提供资格上,OSA只有四家经准的银行可以,而NRA基本所有银行都可以

2、在服务对象上,OSA服务对象包含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NRA只是境外机构

3、在监管上,OSA是银监会,NRA是外管局

4、在叫法上,NRA称之为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而OSA则认为是离岸账户

个人也可以去香港或其他海外开设离岸帐户,但不建议,因为一般开设离岸帐户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减轻税负,用个人名义就等于向全世界宣布,我用个人的名义代替公司收款了。

就算是您在香港、新加坡、美国文莱、塞浦路斯、列支君士登、英国、巴巴多斯、塞舌尔开设的离岸帐户,账单地址请购买一个离岸金融中心,如香港,文莱等地的虚拟办公室(地址、电话、传真 邮件转递服务),这样避免国内收款行怀疑您是国内控制的NRA,而进行盘查,给您的交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离岸帐户开在香港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更加离岸的地方如文莱和塞浦路斯,列支君士登和新加坡等地。有些属地的公司帐户也开在该属地,建议客户旅行记账和报税的义务,如香港,新加坡,英国和美国,因为这些属地是低税区,而不是无税区,尤其是美国。

账户对比情况:

现在香港、BVI、等境外公司可以在国内的内外资银行开到公司帐户,我们叫离岸帐户,离岸帐户具有以下优势:

国内公司外币帐户

离岸帐户

不能自由保留外币:

保留外汇限额是上年度外汇收入的80%与外汇支出的50%之和,新公司的额度是50万美金。

自由保留外汇:

不需要强制结汇,可以避免汇兑损失。

操作麻烦:

付汇要提供贸易背景文件,收汇要联网核查。

操作简单:

打钱收钱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贸易背景的文件,直接通过网银就可以操作。

外汇管制严格:

往外打钱有额度限制,比如支付佣金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10%或10万美金,超过的部分要获得外管局的审批;

从2008年7月之后所有从境外打入的资金一律要联网核查国外银行开户,不能说明资金来源则滞留在待核查帐户里面,不能转出结汇;

如果国内有外汇缺口的话,影响核销退税办理。

不受外汇管制:

打钱收钱没有任何金额的限制;客户可以用离岸帐户来给国外客商支付佣金;

超过国内收汇额度的这一部资金都可以用离岸帐户来接收;

可以用离岸帐户上保留的资金打回国内补齐外汇缺口及时办理退税。

币种单一:

只能是美金、欧元等单一币种。

多币种帐户:

一个账号对应多个币种,国际贸易流通币种都可以开通。

只能公对公

可以公对公,也可以公对私

离岸帐户的开设:

一、在香港设立的公司

1、办理开户手续时,在银行面签的董事人数须不少于法定开会人数。

2、开立银行户口所需文件档,如下:

(1)公司注册证书及其后的公司更改名称证书副本(如有更改)

(2)商业登记证副本

(3)最近一年的周年申报表表格AR1(或表格D1)连同所有其后的表格D2、股份分配申请表及转让文书详列各董事和主要股东的数据副本。

(4)出任董事职位同意书表格D3副本

(5)由董事、授权签署人、主要股东及实益拥有人提供的下列文件档(股东及董事的身份证明)

a 身份证明文件

b 前用姓名/别名证明(如有前用姓名/别名)

c 国际证明,例如:护照,通行证(如本人非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6)填妥的开户书及印鉴卡

(7)董事签署的开立有限公司户口授权书(签署授权书的董事人数必须符合法定开会人数)

(8)如有需要,银行会要求客户进一步提供其他的开户数据及文件

二、其它外国公司

1、办理开户手续时,在银行面签的董事人数须不少于法定开会人数。

2、开立银行户口所需文件档,如下:

(1)公司注册证书副本

(2)董事委任书国外银行开户,董事委任同意书,股东委任书,董事登记册,股东登记册,股份变更登记册,第一次董事会议记录和前任董事及公司秘书的委任资料名单连同其后有关的修订决议(如有)。

(3)由注册代理人发出的代理商证明()或是国际会计师行、律师行的认证函。

(4)由注册代地方政府发出的信誉良好证书(注册满一年或以上的公司)。

(5)由股东及董事、授权签署人提供的身份证明。

a 身份证明文件

b 前用姓名/别名证明(如有前用姓名/别名)

c 国际证明,例如:护照,通行证(如本人非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

(6)填妥的开户书及印鉴卡

(7)董事签署的开立有限公司户口授权书(签署授权书的董事人数必须符合法定开会人数)

(8)如有需要,银行会要求客户进一步提供其他的开户数据及文件

标签:

评论留言

我要留言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发布前请先查看评论规则:点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