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金融支持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支持九项措施,从跨境人民币、外汇、支付、融资等方面帮助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为浙江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础。
出台四项措施,改善贸易便利化,加强金融服务:
一是便利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
在“业务发展三项原则”的基础上,境内银行机构可凭优质企业提交的收付指令或电子凭证直接为货物和服务贸易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企业无需提前一一提交。真实性证明。
二是畅通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渠道。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与境内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合作渠道,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市场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支持银行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通过系统直连模式加强贸易真实性审核,提高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效率。
三是便利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收支。
允许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出口到境外仓库,出口货款与境外仓储、物流等费用之间进行净额结算。支持境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个人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结算。能够提供交易金额证明材料或电子交易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额度。
四是提高跨境支付服务的便利性。
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可在设立专项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基础上,再开设一个备用账户,提高业务便利性。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和商户支持云闪付等在线支付方式,保障公众选择权跨境电商911S5,便利公众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
出台三项措施保障资金需求,增强融资意识:
一是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的融资支持。
鼓励银行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推进应收账款、订单等质押融资,为核心企业在跨境平台发行的票据提供更便捷的贴现和质押融资。电子商务企业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支持市场主体使用创业担保贷款、人才贷款等创新产品,积极参与RCEP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的创业创新。
二是拓宽境内外双向融资渠道。
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中小微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从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小微跨境电子商务双创孵化平台和产业园区发行双创债券。
三是强化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功能。
优先安排央行低息资金支持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融资。加大银保合作,扩大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性融资规模。加大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风险保障和融资支持力度。
出台两项措施,加强政策激励和风险防控:
一是强化央行政策工具的定向支持。
央行对资金再贷再贴现实行优惠利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低息资金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授信。对小微电商企业,继续实施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和贷款延期还款政策至2021年底。按照市场化原则,延期实施至可以提高信用贷款的比重。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风险防控。
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跨境电商911S5,结合线上信息分析和线下抽查,开展贸易真实性审计。金融机构要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激励、约束和容错纠错机制,科学设定抽查比例和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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