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已久的厂房里突然来了不少人,厂房外还安装了多台监控设备。这些厂房内白天鸦雀无声,一到晚上却传出“嗡嗡”的噪音……
轴承厂厂房内摆满“铁方块”,夜晚的神秘噪音一度引起村民的议论和恐慌
“朱检察官,感谢你们依法办案并帮我们挽回损失!”2020年3月20日一大早,接到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朱永权的回访电话,(下称“”)市场部负责人向朱永权连连道谢,并表示,目前镇江市用于厂矿企业供电的280余条10KV中压线路损耗已全部恢复到正常范围值。
这位负责人提到的案子,便是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办理的兰立伟等10人盗窃案。该案是江苏省有史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盗电案件。兰立伟等10名犯罪分子组织近4000台“挖矿机”疯狂挖取比特币,不到两年时间,窃电金额高达1300余万元。
该案由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兰立伟等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厂区奇怪的轰鸣声
镇江市丹徒区一处闲置的轴承厂,厂房常年大门紧闭。2017年3月开始,白天的厂区仍然鸦雀无声,可一到晚上,漆黑的厂房里却传出“嗡嗡”的噪音。
像这样的神秘现象还不是个例,在镇江新区及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高桥、谷阳等地也一度出现。这奇怪的轰鸣声到底是什么?一度引起村民们的议论和恐慌。
“2018年底,我们公司通过一体化电量与线损管理系统巡查,发现镇江东部地区多条10千伏线路线损率陡然增大,随即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和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对疑似线路上的用户用电负荷及用电电量进行比对分析,判断镇江新区、丹徒区等地有多家用电单位存在重大盗电嫌疑。”
2019年3月13日,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接到报案,称该市丹徒区辛丰等镇可能存在重大窃电行为。
公安机关排查发现,案发地电路高压计量箱被人为做了手脚,导致供电部门掌握的供电信息与实际电力损耗严重不符。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在附近的闲置厂房内发现一排排整齐的“货架”,“货架”上摆满了密密麻麻的“铁方块”,每个“铁方块”都通过电线与接线板上的插口相连,并在运行中发出“嗡嗡”的噪音,眼前的景象像极了电影《黑客帝国》的某些场景。其实,这些嗡嗡作响的“铁方块”,是用于挖取比特币的“矿机”,也是奇怪噪音的源头。
由此,一起特大盗电挖取比特币案浮出水面。
团伙作案手段十分隐蔽
“这个团伙作案手段十分隐蔽,主要成员均为浙江籍人员,雇用的人员也大多是外地人。他们一般不和当地人交流,周边群众也不清楚他们具体在做什么,他们在厂房四周还安装有多台监控设备,外人很难接近……”2019年4月,公安机关将相关情况通报给了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
鉴于案情重大,社会关注度高,丹徒区检察院立即指派业务骨干依法提前介入。
“由于现场的盗电证据能快速消除,瞬间使电表恢复正常,所以极难发现该犯罪团伙的具体盗电行为。这个案件认定的最主要证据就是盗电设施,如果不能现场查获盗电行为,就很难对这个团伙进行查处……”在案件讨论会上,丹徒区检察院检察官从“厂房外租情况、人员资金往来、嫌疑人身份认定”等方面提出侦查建议。
公安机关迅速调整侦查方向,很快查明一名主要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围绕此人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经过近两个月的缜密侦查,公安机关根据检察机关建议,多次前往银行、通讯公司、供电公司、物价局、质量监督等部门调查取证、核价鉴定、沟通协调,依法调取了涉案人员500余次资金账户流水,上万条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及厂房租赁合同等事实材料,最终掌握了以兰立伟等人为主要成员的犯罪团伙,在镇江新区和镇江市丹徒区辛丰、谷阳等地租赁9处厂房,批量安装“挖矿”设备,外聘十余名浙江籍同乡和其他外地人员,实施盗窃国家电力违法犯罪的事实。
破灭的“黄粱美梦”
兰立伟等人为什么不惜冒着坐牢的风险也要“尝尝”免费电的滋味?一切还要从比特币、比特币“挖矿机”说起。
比特币是一种虚拟加密数字货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而是由网络节点的计算生成。它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买卖,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2017年12月,比特币达到历史最高价19850美元一枚。
而比特币“挖矿机”,就是用于赚取比特币的电脑。这类电脑一般有专业的“挖矿”芯片,多采用烧显卡的方式工作。所谓“挖矿”实际上是大家共同去解同一道数学题,而这道题需要一定的计算量才能做得出来,能率先得到答案的“矿工”就可以分享“比特币”奖励。每台“挖矿”设备因型号不同,每天运行耗电量高达25-50度电,而且都是工业用电。如果按照工业用电的标准缴纳电费,不仅赚不到钱,还会亏本。
为了降低居高不下的“挖矿”成本,不少“矿工”便铤而走险,选择窃电“挖矿”,兰立伟也不例外。
2016年,从事电缆线回收生意的兰立伟,听朋友介绍说比特币“挖矿”利润大、来钱快,他便买了10台比特币“矿机”托管到云南某水电站“试水”,不到半年就净赚近2万元。好景不长,当地出现的枯水期让兰立伟不得不像养蜂人般迁徙。
2017年3月,兰立伟陆续纠集十余名人员辗转来到江苏镇江,由本地村民朱福年等人协助物色厂房,通过互感器短接等方式使各“挖矿”设备放置点配电房内的电表慢走,从而达到窃电“挖矿”的目的。
起初,兰立伟等人只租用了一两处厂房,安装的“挖矿”设备不多,盗电量也不大。2018年年底,随着比特币交易价格的不断攀升,兰立伟等人也变本加厉地追加投资,在镇江新区、丹徒区等地选择租用了远离居民区、远离粉尘区、变压器距离厂区近的闲置厂房,并放置了近4000台“挖矿”设备。
靠着这数千台“挖矿”设备,兰立伟等人肆无忌惮地做起了盗窃国家电力“挖矿”赚取比特币的发财梦。
2019年5月20日,公安机关组织100余名警力,对先期查明的9处“挖矿”设备放置点和4处主要嫌疑人居住地,同时展开抓捕行动。当场抓获兰立伟等多名涉案人员,查封“挖矿”设备近4000台,并现场查获了盗电设施。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被公安机关抓捕的前一天,兰立伟等人还通过某境外网络平台交易了价值100多万元的比特币。
查封“挖矿”设备近4000台
2019年8月,公安机关以兰立伟等10人涉嫌盗窃罪,将该案移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该院成立由分管副检察长及4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办案小组,办案组依法审查了银行账户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等所有在案材料,并就窃电数额计算等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了多次侦查实验和沟通会商。本着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办案组最终认定:兰立伟因参与全部作案,故应对1378万余元的涉案总额负责;其他9人的涉案金额则分别为1169万余元至40万余元不等。
“检察官,我承认偷了电,但具体偷了多少我自己不知道。如果能告诉我这么高的盗窃数额是怎么认定的,我心服口服,也愿意赔偿供电公司损失。”审查起诉期间,兰立伟等人对盗电行为均无异议,但大多对盗窃数额认定存疑。辩护律师对盗窃数额认定,也持大致观点。
为敦促各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并赔偿被害单位损失,承办检察官逐一向兰立伟等人详细阐明了盗电数额的认定方法及标准,并就案件事实、盗电数额及量刑幅度挨个与辩护律师进行沟通挖矿机,最终促使兰立伟等人全部认罪认罚,朱福年等三名被告人还自愿向电力公司退出100万元赃款。辩护人、值班律师对此均不持异议,并现场见证兰立伟等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经准确界定各涉案人员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综合考虑本案所具有的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2019年11月21日,丹徒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兰立伟等10人提起公诉。
2019年12月24日挖矿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庭审中,对于公诉人当庭出示的10余卷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辩解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证据材料,被告人和辩护人均无异议。
“我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给家人带来了无可弥补的伤害,给孩子留下了抹不去的坏的影响,非常后悔,我犯了罪,我认罪,可我是家中顶梁柱,家里还有患病的父母和幼童,留下妻子一人负担不了,希望能充分考虑,量刑从轻……”庭审现场,兰立伟等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并自愿将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扣押的近4000台“挖矿机”、账户中持有的14枚比特币作为违法所得退赔给。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当庭对兰立伟等10名被告人作出前述判决。
记者了解到,在此案推动下,结合检察机关建议,于2019年6月开始在镇江市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整治盗窃电力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制定完善了线路损耗实时分析、现场排查、常态跟踪、合法取证等打击窃电犯罪长效工作机制,有力维护了公司合法经营权益、国家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
案后说法
庭审现场
目前区块链行业数字货币中最有价值的就是比特币,被比喻为数字黄金。2017年9月,国家监管部门对国内虚拟货币的发行和交易行为进行了明令禁止,本意是以此来终结与虚拟货币有关的金融风险持续蔓延。可一些不法分子看中“商机”,屡屡铤而走险,最终步入犯罪的深渊。
本案中,兰立伟等犯罪分子经不起金钱诱惑,用非法的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为赚取比特币实施盗电犯罪行为。一台比特币矿机一天24小时运转的耗电量可达40度,若一个普通的三口之家一天用电按6度计算,粗略估算下来,查获的近4000台比特币矿机持续运转一天的耗电量,就相当于2.5万余户家庭一天的用电量。兰立伟等人不仅非法窃取了国家电力,还可能会因线路短路引发灾难式火灾,给无辜的人民群众带去不可估量的损失。
该盗窃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也是江苏省有史以来审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盗窃电力案件。案件的成功办理,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公平良好的供用电秩序。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朱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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