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新政即将实施!事关店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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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亚马逊在后台提醒卖家,新版的交流指南政策即将于11月3日正式实施,其中有相当多关于卖家和买家之间联系时的规则改动,包括更新了允许发送的消息类型和式样,将会适用于所有的卖家。

亚马逊新政即将实施!事关店铺安全!-第1张图片-Ceacer网络

而且亚马逊在昨日对这个新版交流指南有了更新内容,我简单看了一下最新版的政策详情,总的来说这个新版的交流指南最大的改动就是——禁止卖家因为缺货而要求买家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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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版的交流指南中规定,当卖家因为缺货或是其他原因无法为订单配送产品时,应该用“No Inventory”或是“CouldNotShip”作为原因来调整订单。然后选择“Problem with Order”这一项联系买家和他确认订单无法配送的情况,这一联系内容中必须包括订单的详细信息。


如果卖家认为订单可以完成,但是需要比亚马逊规定的配送时间之后发出的话,需要在邮件中说明延误原因和预计到达时间。由买家判断是否需要取消订单。


如果卖家决定取消订单的话,需要卖家主动发起取消并退款的程序。并且新版指南中明文指出:不允许联系买家以缺货等理由要求买家发起取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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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当没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发货的话,发信请买家取消订单是一个非常常见的操作,因为发货前如果由卖家取消订单,会被记入店铺绩效。


绩效中有专门的一项“发货前取消率”来统计这一情况,和迟发率一样都算是订单缺陷率,超过目标数值的话会在店铺首页警告,并有冻结店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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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是顾客发起的取消申请后,卖家再取消就不会记入绩效,所以为了避免发货前取消被记入绩效,卖家都会选择联系顾客让他们发起取消。这个操作相当常见,可以说几乎每个卖家都用过。


但是11月3日之后,这样的操作就会被抓取为违反交流指南的操作,和邮件索评等一样被抓到店铺可能就会被移除销售权。那在这个更新之后,卖家需要取消订单的时候,到底能不能照着这个规定做呢?


新规定的几点漏洞


在新规改动的内容中还缺不少关键性的东西,比如和顾客联系了晚点发货,顾客同意后卖家在亚马逊规定的发货期外配送了订单,这时候会不会记入迟发率?

因为对一些没多少自配送订单的卖家来说,一单的迟发绩效就有可能超标,如果因为这个原因而被移除销售权还不如不发。


如果决定不发货那还有个更关键的问题,因为库存不足不能发货,和顾客联系了顾客也表示理解同意取消,那这个时候卖家发起取消的话会不会记入取消率?没货发本来是卖家无奈买家理解的事,取消了就算了,结果现在亚马逊横插一脚给卖家记入绩效然后说不定销售权都没了,卖家真是有苦说不出啊。


所以目前大家对新版改动的内容最关注的地方就是,这么按照规定的一通操作下来,会不会被记入发货前取消率?包括美国卖家论坛上也都是对这一点的讨论,毕竟取消率关系到店铺安全,要是记入取消率的话,说什么也不能照这个新版规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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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新版规定执行后,为了防止发生无法发货的情况,及时清点可售数量并下架缺货产品非常重要。然后卖家还需要在和顾客沟通的时候,留意一些和订单取消有关系的关联词,比如“取消”,“退款”等等,这些词有可能在新政后被抓取为违规联系买家而移除销售权。


目前关于新政,反对的呼声很大,亚马逊可能在正式实施之前还会有一些改动,离11月3日的实施日期已经不远了,如果亚马逊对这个政策有了更新,我会及时提醒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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