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5日,微信支付已就过渡期内的收款条码使用情况发布说明:目前,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和商户收款码都能正常使用,日后若涉及相关调整,将另行通知。
“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不是不能用,而是指今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具有明显的经营特征的收款行为。也就说,从事金额比较大、交易频繁的经营活动微信二维码代收款网站,应申请成为特约商户并使用商户收款码,不能再使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个人静态收款码也并非不能用,而只是说个人静态收款码原则上不能用于线上的远程收款,线下的面对面个人静态收款码可以继续使用。
“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如果消费者在早点摊购买煎饼果子习惯用手机支付微信二维码代收款网站,仍然可以用扫码等方式付款,没有任何变化。如果卖菜的商贩此前就已经使用经营收款码收款,也不受任何影响。
该负责人表示,在相关要求实施之前,支付服务机构必须要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确保服务成本不升、服务质量不降。收款服务机构有义务免费为商户提供商用收款码,商户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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